恢复重建

  从1966年5月开始的为期10年的“文化大革命”,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社会主义体育事业也遭到严重的摧残。作为新中国体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体育科研工作,在这场空前的浩劫中也未能幸免,科研所工作陷入全面瘫痪的状态。1969年10月,在林彪“一号号令”的影响下,科研所被撤销,并于同年10月26日以国家体委“先遣连”的名义下放到了山西屯留的“五?七”干校。

  然而,即使是在那样动荡的岁月中,党和国家领导人还始终惦念和关怀着体育科研事业。1971年春,周恩来总理曾向军管领导人询问过科研所的情况才使得科研所在“五?七”干校的人员被保留下来。9月13日“林彪事件”后,干校的一些科研所老同志曾给周总理写信,要求恢复被撤销的科研所。当年担任国家体委主任的王猛同志委派姚晓程、陈培民等同志专门到屯留“五?七”干校了解情况,召开各连座谈会并听取意见。同年,第一次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明确了恢复体育科学研究所的决定,这对广大体育科技工作者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1972年,对科研所来说是具有深远意义的一年,当年的《国家体委工作要点》中提出:“积极进行筹建科研所……恢复体育科研所工作”。同年3月,国家体委决定成立“体育科学研究所筹建小组”,都浩然任筹备组负责人,军代表王雨田与贺天祚、杨天乐、吴焕群被任命为筹建小组成员,要求他们4月份回京着手进行筹建恢复科研所的工作。从5月份起,屯留“五?七”干校的人员分三批回到了离别3年的科研所。截止到9月底,科研所共有92名职工投入了工作。其中,科技人员59人:包括资料室8人,医学室14人,训练室21人,群体室3人,摄影仪器制作室13人。组织机构设有:办公室、政工组、运动训练研究室、群众体育研究室、运动医学研究室(含运动生理)、情报资料室和摄影仪器室。 1973年6月23日,为了与国务院所属部委的科研机构相一致,国家体委办公会决定科研所改名为“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科学研究所”,任命黄显文为科研所所长(第2任所长)。

  这个时期,国家体委对刚刚恢复的科研所给予了热情的关怀,国家体委主任王猛同志明确提出:“科研所要办成先进的、综合性的科学研究机构”,“要把全国最优秀的人才集中到科研所来”。针对广大科技人员由于“文化大革命”中工作被全盘否定,机构被撤销而存在的人心不稳的问题,王猛同志要求科技人员安下心来,“要注意添置仪器设备,搞科研没仪器设备还行?要早点提出计划……买仪器就要买先进的,不要买人家已经淘汰了的”,“为了收集各国体育情报,可以在几个主要国家设情报点,或请我驻该国使馆帮助收集”等等。对此,广大科研人员深受鼓舞,并以极大的热情投入科研所的恢复与重建,开始了再创业。

  1973年初,科研所的工作人员已增加到113人。2月20日,科研所拟定了《1973-1975年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发展规划》,提出要办成“先进的综合性的体育科研机构”。在研究方向及方针任务上,科研所要“在毛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伟大方针指引下,通过体育科研,探索增强人民体质的客观规律,为普及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服务”。1974年,“四人帮”发动了“批林批孔”运动,这使得科研所刚刚恢复的工作又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与破坏。1976年初,“反击右倾翻案风”又刮了起来,科研所的各项工作再度陷入混乱,直到“文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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