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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科研所关于举办2014年全国运动心理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9-25 | 【打印】 【关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科教单位:

为更好地总结交流2014年我国重大体育赛事运动员心理训练与心理咨询工作的方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国各运动项目教练员、管理人员、科研及医务人员有效解决训练实践中心理问题的能力,促进运动员竞技水平发挥,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定于10月中下旬举办2014年全国运动心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021日至1024

培训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五楼报告厅。

四、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采取专家主题报告为主、专家和学员交流互动为辅的方式进行。

培训内容包括竞技领域常见训练和比赛心理问题分析、重要比赛心理调控知识和方法、优秀运动员的心理选材及运动员日常训练、管理心理学等。(详见附件1)。

五、培训对象和报名方式

1.培训对象为国家体育总局各支国家队,直属科教单位和训练基地等单位的教练员、管理人员、科研、医务人员,新疆和西藏地区相关人员。

2.每支国家队限报1人,由国家体育总局各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统一报名;各项目运动管理中心及直属科教单位和训练基地每单位限报1人,由各单位统一报名。

3.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9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以下联系人。

联系人: 王钧 贾彬彬 王希

电 话:(010)87182516 87182531

传 真:(010)87182516

电子邮箱:xinli@ciss.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邮编:100061

4.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培训人数控制在130人,最终参训人员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进行确定。

六、培训经费

各支国家队、体育总局各直属单位和训练基地、新疆及西藏地区选派学员在培训期间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由培训班统一负担,交通费自理(京内人员不安排住宿)。

七、报到时间和地点

1.京外人员请于10月21日至北京交通饭店(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西路东四块玉南街35号)报到。电话:010-67196200,67196288

2.京内人员请于10月228:20前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五楼报告厅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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