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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通知书(国家举重队运动员关键关节角度估计与举重训练数据挖掘与成绩关联分析技术服务)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9-16 | 【打印】 【关闭】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科研所)就国家举重队运动员关键关节角度估计与举重训练数据挖掘与成绩关联分析技术服务进行比选,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国家举重队运动员关键关节角度估计与举重训练数据挖掘与成绩关联分析技术服务。

二、项目报价及需求

(一)总体服务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5万元。目的是提升国家举重队训练的科学化、数字化水平,本项目主要围绕举重队运动员的技术优化和训练负荷数据挖掘,综合利用训练与比赛视频、关键关节角度、杠铃轨迹、训练重量及相关生理指标等数据,形成动作技术评估、专项问题诊断和成绩关联分析能力,为训练调整和比赛复盘提供客观依据。

(二)具体需求

1. 通过对举重训练与比赛视频中的人体关键点、三维关节角度进行自动识别、计算与分析,构建面向国家举重队训练需求的关键关节角度估计服务能力。服务重点围绕肘关节、肩关节等关键部位的角度变化特征,以及运动员重心在举重全过程中的位移、波动和稳定性特征开展建模分析,为以下四类应用提供客观依据:

(1)动作质量评估;

(2)发力结构识别;

(3)平衡控制分析;

(4)技术问题诊断。

2. 通过对举重训练与比赛过程中的高度、速度、加速度最值及分布特征、杠铃轨迹特征、训练重量及相关生理指标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关联挖掘,挖掘影响举重成功率和成绩表现的关键因素,形成面向国家举重队训练需求的数据分析服务能力。

(三)交付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确认的方案及时间节点完成交付,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人体关键点、三维关节角度进行自动识别软件或方法,举重训练与比赛过程中的高度、速度、加速度最值及分布特征、杠铃轨迹特征、训练重量及相关生理指标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与关联挖掘结果等。

2.交付成果技术规格满足采购人确认的交付标准。

3.如交付成果不符合采购人确认的技术要求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交付。

三、合格的报价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报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报价人应具有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监控、运动技术分析或训练数据挖掘相关项目经验。

5.报价人应具备运动员敏感数据和视频资料的安全管理能力。

四、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包括: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响应情况;3)报价明细表;4)项目实施方案;5)报价人2023年1月1日至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承担过的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其他与资格和能力要求相对应的项目业绩、团队人员及服务保障证明材料;6)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专业人员配备情况;7)报价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2.报价明细表须加盖公章,文件格式见第十三条。

3.报价单位须进行整体报价,且为一次性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包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项目

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人,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下午17:00。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3日,上午9:00。

报价递交地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423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11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李翰 电话:010-87182596

七、评审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报价人。

八、关于信用信息查询和使用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拒绝其报价。

九、中小微型企业规定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节能环保要求

对于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报价人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规定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附件X的格式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没有按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标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李翰

电话:010-87182596

十三、报价文件格式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报价明细表

包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功能说明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总计金额:              

交货时间、地点:             

报价有效期:            

 

报价人全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            手机               

(请报价人分包按上述格式填写报价表)

3. 售后服务承诺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报价人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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